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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民生构建和谐是车管窗口民警的职责所在

文章作者: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崔俊满   更新时间:2018-08-28 15:42:59   点击次数:5581



     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着力围绕构建以人为本、值得信赖的新型警察公众形象建设目标,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公安形象、密切和谐警民关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车管服务窗口作为公安机关的重要窗口单位之一,是公安交警密切联系群众最重要的形象窗口,是服务群众的第一线,更是提升公安形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前沿阵地,窗口民警的办事作风、言行举止与群众的满意度有着密切的关系。笔者试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对车管窗口如何服务民生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谈一谈自己的浅见。
  一、加强车管窗口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重大意义
  公安车管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特别基层公安车管所是党委政府与群众间最主要的沟通桥梁,车管窗口民警、工作人员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党委和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每名车管窗口民警、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业务水平与办事群众有着密切的联系,言行的好坏也直接影响着警民关系,因此,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增进警民感情对车管工作来讲,意义重大。
  一是密切警民关系是落实“中国梦”重要思想的需要。人民警察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维护人民的利益,满足人民的需求,只有密切警民关系,人民警察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近年来,支队车管所从打牢民警执法为民理念出发,始终坚持以党的先进理论武装民警的头脑,组织民警开展了“学习雷锋”、 争创“规范化服务型车管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车管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等行之有效的思想教育活动,有效凝聚了民警爱岗敬业、献身公安车管工作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操守,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供了可靠的思想保障。
  二是密切警民关系是新形势下警察公共关系理念的需要。密切联系群众,有利于不断促进警察与社会基层群众的沟通。今年以来,精心组织民警扎实开展了“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警民恳谈”等活动,让车管工作走进群众身边,实现了警察与群众零距离接触,为群众零距离服务,特别是推行的流动车管所、预约上门服务和邮政代办、摩托车挂牌销售等措施,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密切警民关系是公安机关历史使命的需求。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安居乐业,是公安机关肩负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没有良好的警民关系,公安工作就不可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就不能完成党委政府交付的任务。
  二、当前车管窗口服务民生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总体上讲,公安队伍是好的,警民关系良好。广大车管窗口民警工作任务繁忙,任劳任怨,几乎每天都延时服务,以其严谨的工作作风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称赞。但也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思想教育工作薄弱。由于在转变民警执法思想教育上教育力度不够,致使有些民警没有及时转变“管理”与“服务”的思想,少数民警的服务意识淡薄,没有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真正贯彻落实到位,在工作时出现服务意识淡薄,对待群众服务态度不好,语言生硬的现象。
  (二)车驾管业务程序繁琐复杂。在公安部不断完善车驾管工作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堵塞工作漏洞和提高服务水平的前提下,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车驾管工作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要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部令,务必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强化管理,另一方面,密切关注人民群众需求,突出服务职能,不断推出服务举措。但是由于业务岗位权力运行的有限等等情况,有些业务无法受理,致使老百姓不理解,程序繁琐复杂,影响工作效率。
  (三)民警业务知识有待更新。车管民警由于大量时间都忙于车辆检验、业务登记等工作,很少有时间参加相关的业务培训,还有些聘用人员在上岗前只是通过简单的岗前培训,没有通过系统的学习,久而久之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够熟悉和掌握,往往在工作中遇到办事群众咨询、办理业务和办事群众提出质疑时,不能给予及时有效的答复,有些工作还不能突破传统模式,部分民警被动的适应工作需要。
  (四)非法中介损害车管窗口形象。非法中介长期困扰车管周边环境,给办事群众误导宣传,造成车管所周边环境脏、乱、差等现象,导致老百姓误解车管形象,甚至把非法中介损害群众利益、诈取群众钱财的犯罪活动都怪罪到车管民警身上,从而损害警民关系。
  (五)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由于种种原因车管的各种制度还不完善、不健全。个别民警存在工作消极,办事拖拉,效率不高等问题。车管工作本来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强的工作,应该说车管工作来不得一点马虎,但从当前基层车管所来看,在执行制度方面打折扣,落实不到位,是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三、车管窗口服务民生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方法和途径
  车管窗口服务民生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当务之急、当前所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我们应当从思想上、制度上、措施上以及服务技能和水平上加以改观完善,形成长效机制狠抓不懈。
  (一)强化爱民宗旨教育,群众利益放首位。作为车管窗口部门,应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情感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对待群众的态度上体现一个“情”字,在窗口工作中着眼一个“细”字,在解决群众问题上注重一个“实”字,千方百计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日常工作中做到主动热情、耐心细致、服务周到、言语规范、文明礼貌,充分体现对人民群众的一片真情。这样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二)抓好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教育,提高办事效能。加强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建设和提升执法者遵纪守法意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是规范执法行为,创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点内容。首先要教育民警充分认识到所从事的职业是特殊的职业,所承担的事业是高尚而神圣的,公安民警职业与无私奉献相随,与流血牺牲相联,要牢固树立忘我工作、顽强拼搏的无私奉献精神,努力实现人生价值观。其次要善于用社会各阶层发生的反面典型案例教育人警示人,用反面典型“现身说法,触动灵魂”。要用本系统本行业和身边先进典型、模范事迹激励人、感化人,切实把思想政治教育唤发出来的政治热情置于公安车管执法工作中。
  (三)加强民警的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车管民警岗位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一是由经验丰富的民警作为“教官”,组织开展机动车查验、驾驶人考试、机动车牌证管理和鉴别、车管业务档案资料审核、档案管理等业务培训,开展岗位练兵,这种互教、互学、互帮的开展非常好;二是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以析促改,增强车管窗口民警的新知识和新技能,提高业务技能,使办事效率有大幅度的提高。作为探索新时期车管工作正规化建设一项措施来抓好。
  (四)提高工作效率,完善服务质量。车管部门要加强硬件建设,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群众等候的时间;及时公开和规范办事程序,增强车辆管理工作透明度;将注册、过户、转出转入、变更等管理规定制作成流程图上墙公布,公开收费标准,让办事群众知道怎么办,该办什么手续,减少群众办事往返之劳;要建立一条龙的办事程序,设置所领导咨询审批窗口,挂牌上岗,从受理、审核、编号、发牌实行一条龙服务,保证车管工作快节奏运转。要想办法解决工作效率问题,推出限时服务,同时要印制《告知单》,告知人民群众还需要补些什么手续,给群众提供一个顺畅、快捷的办事环境。
  (五)部门联动,资源整合,提高办事效率。办理机动车牌证业务涉及到公安、环保、税务、保险等各部门,这些部门如果都能集中一起办公,会减少群众需要在多个部门、多个窗口之间来回奔走之苦。同时大大节省办理时间。要真正实行多部门一起办公,单靠公安一家去努力协调是实现不了的,需要由政府牵头协调其他部门统一完成。由政府牵头建成综合办证大厅,可解决目前群众反映强烈的车辆办证、缴费手续等繁杂的问题,极大的节约社会资源,大大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
  (六)创新服务模式,延伸服务触角,提高服务水平。一是改进服务模式。在条件具备的社区设立车管业务代办点,让车管业务进社区,更贴近群众;将车管业务进一步向乡镇交警中队延伸,在条件具备的乡镇交警中队试行摩托车登记受理、补牌补证等业务,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理车管业务;二是全面落实“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业务退办单制”、“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减少群众等候时间和办牌办证程序、手续;三是全面推行执法、管理告知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对机动车临近检验、报废和驾驶人提交体检证明、换证等信息提前告知群众,减少群众损失,减少群众受骗上当的几率。
  (七)规范中介市场,强化管理监督。一是加强对合法车管中介的管理和督导,规范合法中介管理。健全车管业务中介市场管理制度。制定车管中介市场管理办法,并逐步加以完善,确定中介机构和代办人员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明确中介机构可代办的车管业务范围和收费标准。二是采取“疏”“堵”并行,重拳打击非法中介行为。取缔非法中介并非一日之功、一蹴而就,改变他们的非法身份,让他们守法经营,按标准收费等都不是交警车管部门能够做到的。所以,应对非法中介,不能将重点放在打击他们非法的身份上,而应该放在打击他们非法的行为上。“疏”“堵”并行,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综合治理。
  (八)加强监督制约,促公正廉洁。车管窗口单位要加大监督力度,在业务窗口公开民警和工作人员的照片、警号、姓名及工作职责人信息;通过公开监督电话,发放征求意见信,走访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形式,把社会监督机制延伸到业务窗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不断加大纪检部门的监督力度,定期不定期的对“窗口”单位的执法问题以及服务质量进行明察暗访,及时认真查纠民警在执法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投诉认真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工作失误,杜绝因违法办案和工作失误引起的上访事件的发生。
  总之,服务民生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每一个车管窗口民警都要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工作,才能真正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警民关系才会更加和谐,不辜负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滦南大队副大队长、车管所长    张瑞振)

(责任编辑:诗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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